
胡长明律师
鹏港总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诉讼实战专家
法律顾问专家
中国律师诚信服务十大标兵
蝉联四届“中国百强大律师”
中小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模式开创者
建装行业法律顾问6+1模式开创者
深圳卫视、财经频道、公共频道等嘉宾
案件背景:2001年,JHP公司开发了一个别墅楼盘,但是没有合法手续,无法办理房地产证。也就无法正常按揭贷款。该公司就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放盘。依然有不少人看在房价便宜且能分期支付的份上购买该类别墅。
由于无法办理房地产证,好几户买家拒绝按约定支付后续款项。该公司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维权,但几个案件下来,全部惨败,无一胜诉。早已无信心再维权。
该公司原本是胡子律师一宗标的100多万元的案件的对方,在这宗案件败在胡子律师手下后心服口服,通过胡子律师的客户处要到胡子律师的联系方式,找到胡子律师委托胡子律师办理了一宗所谓的融资案件后,对胡子律师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于是拿来原来惨败的几个案件,问胡子律师,这种案件是否可以胜诉。胡子律师分析后表示可以。于是该公司就拿来了L君的案件,委托胡子律师办理仲裁。
案件情况:2004年,该公司与L君签署一份《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约定该公司将涉案房屋以116万元卖给L君。分期付款,首付30%,余款分60期付完。月付1.5万多元。若逾期超过90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已付房款,等等。L君按期付款11期,后同其他购房人一样以公司不能办理房产证为由拒付。
仲裁:胡子律师提起仲裁,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收回房产,并索要10年来的房屋使用费62万余元(冲抵此前收取的房款后还有10万余元),此前该类案件都被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有的认为该类合同情况特殊,历史遗留问题,效力待定之类。
大获全胜:2014年5月,仲裁结果出炉,结论是确认合同无效,30日内返还房产。远远超出公司的预期,让其大喜过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