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于聘请法律顾问都存在这些误区!
日期:2018-10-24
来源:金融法务
发布人:金融法务
阅读:995
10个企业9个认为企业遇到法律问题才需要请律师,平时不需要法律服务
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主要目的是防范法律风险和纠纷,那种遇事才找律师的观念已经过时了。没有凡事在先的法律保障意识,等纠纷发生了,拿一个不利于自己的合同和残缺不全的证据来到法庭上,可以预见的必然是不利后果甚至败诉的风险。
商业风险可能存在于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某一阶段,再一定程度上是能够初步判断和识别的。而法律风险往往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各阶段,并且专业性的限制,难以被企业所洞察,也难以自我“诊断”和“治疗”。
律师的“顾问”行为往往是被动的。当顾问单位面临爆发的实际法律风险时,才知道去寻求法律帮助,法律顾问往往扮演的是“消防员”的角色,法律顾问不是主动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是坐等问题出现,再去“救火”。
由于法律风险具有专业性、隐蔽性,企业很难自己事先全部洞察风险。被动式服务模式下,企业法律顾问被动地等企业来“找”来“问”,往往并不主动或者不便于主动作为。只有当风险引爆,才知道原来隐患早就存在。
10个企业9个认为我们公司规模小,没有必要请法律顾问
就像大人和孩子都需要健康和防病一样,预防疾病对孩子甚至可能更加重要。因为小公司抵御风险和损失的能力也低,所以一旦遇到法律风险,损失可能是致命的。
同时,公司的发展壮大也离不开合理的股权结构、规范的运营、及时的收回欠款等,这些都需要法律顾问的帮助。
中小企业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企业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必然产生着或者已经面临着各方的法律风险,而且,更多的风险是呈“隐患”状态,直到发展成“癌症”企业才能发现。
很多企业都是在遇到了严重的法律纠纷之后才想到寻求法律帮助,但是很多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不得不付出惨重代价。无数类似第一部分调查的事实一再为我们敲响警钟,企业必须猛醒,再也不能对“日常保健,定期体检”掉以轻心。
10个企业9个认为我们公司成立时间短,没有什么法律事务
不要将法律事务狭隘地理解为“打官司”。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范、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债权清收、项目谈判等都需要专业法律人员的介入。
越是成立时间短的公司,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运作模式,越需要专业律师、法律顾问的指导和帮助。
10个企业9个认为我们公司从未打过官司,所以不需要跟律师打交道
没打过官司只能代表过去的状态,不打官司也并不必然是最好的选择。比如到期债权的清收、知识产权被侵犯等,都需要企业有运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权的意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企业可以生存在法律环境之外。
10个企业9个认为聘请法律顾问是消费性支出,不能创造经济效益
创造经济效益应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增加收入,二是减少损失。达成交易、成功投资都需要律师的介入,是增收;收回欠款、讨回赔偿,难道不是增收吗?这些没有专业律师的帮助是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的。
10个企业9个认为我们公司有法务,所以不需要另聘律师做法律顾问
公司法务和专业律师担任的常年法律顾问是两类具有不同专长和优势的共同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他们需要密切配合才能使法律服务效益最大化。
内部法务可以内部人的身份,全时全方位地处理一般法律事务;外部律师顾问则以旁观者的角度审视企业的法律构架和处理与对方律师、政府管理机关以及国家司法机关的关系,以职业法律人的身份处理需要法律技巧的专项法律事务。
10个企业9个认为法律顾问所有律师都能做,所以选顾问主要考虑价格
市场经济下的法律浩繁庞杂,律师术业有专攻,没有全能的万金油。都有资格做不等于都能做精做好。要选择最善于提供企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来提供服务,价格判断,性价比最高才最具说服力。
传统的法律顾问模式下,收费模糊。传统法律顾问在签订顾问合同时,律师对企业的人员情况、业务开展等等情况都不了解,律师和企业双方都不知道将来到底有多少事务需要用到律师。
所以,对于顾问费的收取几乎完全没有什么标准,看人下菜,企业有钱就多要一些,企业没钱就少要一些;大律师多要一些,小律师少要一些,还互相心理不平衡,律师觉得钱少活多,企业觉得钱拿得多,活却没干多少。
企业法律事务涉及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投资法、知识产权法等不同领域和部门,没有一个律师是在这些方面都精通的,只有团队服务才能真正做到专业最精、效率最高。
所以选择一个部门完整、专门从事企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才是上选。
传统法律顾问模式下,律师往往单兵作战,传统法律顾问服务,一般都是一个企业请一名律师,企业方方面面的法律事务由律师一个人完成,包括劳动用工、知识产权、对外贸易、股权纠纷等多领域的各项事务。
这种情况下,律师服务质量是难以保证的,因为再能干的律师都不可能所有专业都精通。
10个企业9个认为企业请法律顾问越是大所、名律师越好
最大最有名的往往意味着最昂贵的,但不一定是最适合的。有时候风味餐厅比五星酒店的菜更合口味也更具营养价值。
大所人多,各种层次的律师也多,可能到最后你并不知道是谁在为你服务;名律师一般都很忙,请顾问最重要的是在最需要的时候有人来帮忙。
一味贪图法律顾问名气,而将工作往往流于形式,由于律师没有具体的量化的工作目标,所以,若律师缺乏责任心,企业法务则会是“蜻蜓点水”,“顾而不问”。
律师的反思
当我们担任法律顾问的企业爆发法律纠纷,而我们又发现这个纠纷本来是可以通过事先防范,事先避免的时侯。
我们开始反思:我们应如何改进我们的服务模式,使我们能事先发现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化风险为效益,真正实现企业请律师就是为了不打官司的目的。
来源:金融法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主要目的是防范法律风险和纠纷,那种遇事才找律师的观念已经过时了。没有凡事在先的法律保障意识,等纠纷发生了,拿一个不利于自己的合同和残缺不全的证据来到法庭上,可以预见的必然是不利后果甚至败诉的风险。
商业风险可能存在于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某一阶段,再一定程度上是能够初步判断和识别的。而法律风险往往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各阶段,并且专业性的限制,难以被企业所洞察,也难以自我“诊断”和“治疗”。
律师的“顾问”行为往往是被动的。当顾问单位面临爆发的实际法律风险时,才知道去寻求法律帮助,法律顾问往往扮演的是“消防员”的角色,法律顾问不是主动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是坐等问题出现,再去“救火”。
由于法律风险具有专业性、隐蔽性,企业很难自己事先全部洞察风险。被动式服务模式下,企业法律顾问被动地等企业来“找”来“问”,往往并不主动或者不便于主动作为。只有当风险引爆,才知道原来隐患早就存在。
10个企业9个认为我们公司规模小,没有必要请法律顾问
就像大人和孩子都需要健康和防病一样,预防疾病对孩子甚至可能更加重要。因为小公司抵御风险和损失的能力也低,所以一旦遇到法律风险,损失可能是致命的。
同时,公司的发展壮大也离不开合理的股权结构、规范的运营、及时的收回欠款等,这些都需要法律顾问的帮助。
中小企业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企业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必然产生着或者已经面临着各方的法律风险,而且,更多的风险是呈“隐患”状态,直到发展成“癌症”企业才能发现。
很多企业都是在遇到了严重的法律纠纷之后才想到寻求法律帮助,但是很多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不得不付出惨重代价。无数类似第一部分调查的事实一再为我们敲响警钟,企业必须猛醒,再也不能对“日常保健,定期体检”掉以轻心。
10个企业9个认为我们公司成立时间短,没有什么法律事务
不要将法律事务狭隘地理解为“打官司”。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范、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债权清收、项目谈判等都需要专业法律人员的介入。
越是成立时间短的公司,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运作模式,越需要专业律师、法律顾问的指导和帮助。
10个企业9个认为我们公司从未打过官司,所以不需要跟律师打交道
没打过官司只能代表过去的状态,不打官司也并不必然是最好的选择。比如到期债权的清收、知识产权被侵犯等,都需要企业有运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权的意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企业可以生存在法律环境之外。
10个企业9个认为聘请法律顾问是消费性支出,不能创造经济效益
创造经济效益应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增加收入,二是减少损失。达成交易、成功投资都需要律师的介入,是增收;收回欠款、讨回赔偿,难道不是增收吗?这些没有专业律师的帮助是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的。
10个企业9个认为我们公司有法务,所以不需要另聘律师做法律顾问
公司法务和专业律师担任的常年法律顾问是两类具有不同专长和优势的共同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他们需要密切配合才能使法律服务效益最大化。
内部法务可以内部人的身份,全时全方位地处理一般法律事务;外部律师顾问则以旁观者的角度审视企业的法律构架和处理与对方律师、政府管理机关以及国家司法机关的关系,以职业法律人的身份处理需要法律技巧的专项法律事务。
10个企业9个认为法律顾问所有律师都能做,所以选顾问主要考虑价格
市场经济下的法律浩繁庞杂,律师术业有专攻,没有全能的万金油。都有资格做不等于都能做精做好。要选择最善于提供企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来提供服务,价格判断,性价比最高才最具说服力。
传统的法律顾问模式下,收费模糊。传统法律顾问在签订顾问合同时,律师对企业的人员情况、业务开展等等情况都不了解,律师和企业双方都不知道将来到底有多少事务需要用到律师。
所以,对于顾问费的收取几乎完全没有什么标准,看人下菜,企业有钱就多要一些,企业没钱就少要一些;大律师多要一些,小律师少要一些,还互相心理不平衡,律师觉得钱少活多,企业觉得钱拿得多,活却没干多少。
企业法律事务涉及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投资法、知识产权法等不同领域和部门,没有一个律师是在这些方面都精通的,只有团队服务才能真正做到专业最精、效率最高。
所以选择一个部门完整、专门从事企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才是上选。
传统法律顾问模式下,律师往往单兵作战,传统法律顾问服务,一般都是一个企业请一名律师,企业方方面面的法律事务由律师一个人完成,包括劳动用工、知识产权、对外贸易、股权纠纷等多领域的各项事务。
这种情况下,律师服务质量是难以保证的,因为再能干的律师都不可能所有专业都精通。
10个企业9个认为企业请法律顾问越是大所、名律师越好
最大最有名的往往意味着最昂贵的,但不一定是最适合的。有时候风味餐厅比五星酒店的菜更合口味也更具营养价值。
大所人多,各种层次的律师也多,可能到最后你并不知道是谁在为你服务;名律师一般都很忙,请顾问最重要的是在最需要的时候有人来帮忙。
一味贪图法律顾问名气,而将工作往往流于形式,由于律师没有具体的量化的工作目标,所以,若律师缺乏责任心,企业法务则会是“蜻蜓点水”,“顾而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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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开始反思:我们应如何改进我们的服务模式,使我们能事先发现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化风险为效益,真正实现企业请律师就是为了不打官司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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